为提高云南师范大学“光学工程”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进一步推动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云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光学工程博士点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光学工程”硕博连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分管研究生招生及培养的领导、分管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副书记及当年获得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
二、申请条件
2.1 申报“硕博”连读的硕士生思想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着较好的综合素质,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强烈愿望和顺利完成博士学业的良好条件。
2.2 申报“硕博”连读的硕士生需是光学工程专业全日制二年级、三年级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按非定向类别录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须征得原单位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报名。
2.3 课程学习:已按培养方案要求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获得相应学分,且无重修和补考记录。
2.4 英语水平原则上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者六级考试;雅思6.0分及以上;托福80分及以上;“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达到合格标准;在国(境)外留学获得在英语国家和地区本科教育学历;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高级班)并获结业证书(以上认证证书均需在有效期内)。
2.5 申报“硕博”连读的硕士生的学术水平较突出,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本专业领域内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至少有一篇发表在SCI/EI收录期刊(不含会议论文)、中文核心期刊上;
(2)以第一发明人获已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3)主持过校级(高校)及以上科研项目;
(4)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秀科技作品竞赛奖(只认定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电子设计大赛、数学建模大赛以及光学工程专业领域相关全国性学术组织开展的科技竞赛)。排名要求为:国家级金奖(一等奖)排名前4,国家级银奖(二等奖)排名前3,国家级铜奖(三等奖)排名前2;省级金奖(一等奖)排名前3,省级银奖(二等奖)排名前2,省级铜奖(三等奖)排名第1。
以上成果限定为近2年内的产出。
2.6 硕士在读期间科研表现突出,经个人申请、硕士阶段导师同意,本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对其科研表现审议通过,可以适当放宽选拔条件第4项和第5项条件。
三、选拔程序
3.1 材料提交
申报者在规定时间内 (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包括:
(1)已完成的课程学习成绩单;
(2)英语水平相关证明;
(3)学术水平相关证明材料;
(4)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专题研究报告。其内容和格式需符合《云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试行)》中第十条的要求;
(5)申请者硕士导师和本学科方向2名博士导师的推荐信;
(6)校医院体检报告。
3.2 材料评审
(1)本学院成立由不少于3名本学科的博士生导师组成的材料评审专家组,全面评定申请者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业情况、科研能力及成果、英语水平等,审核是否符合申请硕博连读的基本条件,若符合,则按百分制进行定量评价。其分值分配如表一所示:
表一 材料评审细则
序号 |
类别 |
考核项目 |
分值 |
合计 |
1 |
材料评审 |
课程学习成绩 |
20 |
60 |
2 |
科研水平 |
30 |
3 |
英语水平 |
10 |
4 |
研究报告 |
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专题研究报告 |
40 |
40 |
(2)课程学习成绩取已获得成绩平均分,按照当年申请者中最高平均分进行归一化计算出申请者的课程学习成绩得分。例如:已知某申请者课程学习平均分为x,当年申请者中最高平均分为y,则该申请者课程学习得分为20*x/y。
(3)科研水平分类及得分标准如下表。科研成果的分类参照《云南师范大学科学研究成果分类统计办法》。各项内容得分进行累加之后以最高分进行归一化操作。
表二 加分项加分细则
内容及分类标准 |
得分 |
发表学术论文 |
B1类 |
20分/篇 |
B2类 |
15分/篇 |
C1类 |
10分/篇 |
C2类 |
8分/篇 |
C3类 |
5分/篇 |
D1类 |
2分/篇 |
D2类 |
1分/篇 |
科研成果奖 |
省级及以上 |
20分/项 |
厅级 |
10分/项 |
校级 |
8分/项 |
科研项目 |
国家级 |
20分/项 |
省级 |
15分/项 |
厅级 |
10分/项 |
校级 |
5分/项 |
校级 |
5分 |
知识产权 |
发明专利 |
10分/项 |
实用新型专利 |
3分/项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
1.5分/项 |
科技作品竞赛获奖 |
国家级 |
20分/项 |
省级 |
15分/项 |
厅级 |
10分/项 |
校级 |
5分/项 |
只认定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若存在共同一作,只认定作者排序第一者;多个通讯作者的按比例计分,如两个通讯作者计该论文的1/2,三个则为1/3,依次类推。科研项目只计项目主持人,参与者不加分。
D类文章加分总分不超过10分,使用新型专利加分不超过9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加分不超过3分。
(6)科技竞赛只认定全国三大竞赛(电子设计大赛、互联网+、数学建模)及光学工程专业领域相关全国性学术组织开展的科技竞赛。第一获奖人计100%的分值;第二获奖人计25%;第三获奖人计12.5%;第四获奖人计6.25%; 依次类推。同一项参赛作品获多个级别竞赛奖,只计最高级别分数,不重复加分。
(7)英语水平评分标准如下:通过英语四级得5分,通过英语六级得7分;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以英文发表学术成果(不包含会议论文),再加3分。
(8)材料评审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通过,不再进行后续环节的考核。
(9)根据申报人的材料评审成绩,在报考导师内进行排名。按照不低于当年硕博连读招生指标的120%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名单,成绩复核无误后将进入面试的合格名单进行公示。
3.3 面试环节
成立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方向的博士生导师组成的“硕博”连读面试考核组(评委中须包含申请人的拟申请博士生导师)进行评审工作。面试考核组应定量评价申请者的素质和能力,成绩评定均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评分标准如表三所示:
表三 面试评分细则
序号 |
内容 |
分值 |
得分 |
1 |
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 |
50 |
|
2 |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
20 |
|
3 |
英语听说能力 |
10 |
|
4 |
科研潜质 |
10 |
|
5 |
综合素质 |
10 |
|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察考生的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科学精神、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4 成绩核算
申请人综合成绩由材料评审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构成。在同一导师下进行成绩排名,择优选出合格名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
4.1 导师应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
4.2 招生当年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无违规违纪记录。
4.3 招生当年具有合格的“硕博”连读研究生生源。
4.4 博士研究生导师向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云南师范大学拟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计划书》,说明招生需求、培养优势及培养预期目标。
4.5 每位博士研究生导师原则上每年只能录取一名“硕博”连读考生。
4.6 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遴选出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导师名单后上报学校。
五、补充说明
5.1 本细则未涉及的相关情况,由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裁定。
5.2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本细则由云南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负责解释。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