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光电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依托云南师范大学,于2016年10月经云南省科技厅批准立项建设,2018年12月通过科技厅验收。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实验室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应聘人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 细心负责,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具有能够胜任应聘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
3. 身心健康,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 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曾被开除公职记录、不良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5. 自愿应聘科研助理岗位并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科研助理岗位相关规定;
6. 2025届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7. 具有物理学、光电信息科学、光学工程等相关学科教育背景。
三、工作职责
1. 独立或协助完成实验室科研成果的收集、整理、记录、测试和管理工作;
2. 协助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包括实验室设备管理、实验室安全管理、学生科研管理等。
四、招聘程序
1. 报名
请有意报名者将应聘材料(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扫描,并将扫描件压缩打包后于2025年6月30日中午12:00以前发送至aliceckczy@126.com,邮件标题及压缩包以“应聘岗位+姓名+电话”命名。
2. 资格审核
由实验室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选。拟于2025年7月3日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地点和其它相关事宜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核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 考核(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素质、沟通协调和岗位适应能力。实验室将组织专家考核,并在3个工作日内公布面试成绩,实验室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
4. 体检
拟聘人员自行至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时,参加体检人员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5. 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结果,按照招聘原则在实验室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日。
6. 待遇
科研助理实行协议工资制,不低于昆明市最低工资标准,参照云南师范大学同级岗位确定薪资,按照合同约定标准发放。
7. 聘用期限
本次聘用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聘期内考核合格可根据工作需要续聘。
五、其他
1. 请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发送材料至邮箱,过期不予受理,不接待来访。
2. 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取消资格。
3. 应聘人员在应聘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4. 科研助理在聘期内因个人原因要求离职的,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团队提出,办理相关工作交接手续后解除聘用关系。
5. 科研助理在岗期间出现违法违纪情况,单位可解除合同,不予经济赔偿。